各县市区教育局、物价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依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陕西省2015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公告》精神,较今年春季学期相比,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其它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收费政策保持不变。
治理教育乱收费:029-33328269(市教育局监察室)
收费政策咨询:029-33328039(市教育局?#24335;?#31185;)029-33210299(市物价局收费科)
规范办学行为:029-33328101(市教育局基教科)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咸阳市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和市级重点高中收费标准公办学校名单表
咸阳市教育局
咸阳市物价局
2015年8月25日